朱朗让周庞坐到了周鑫和老乔的驴车上,一开始赵路还暗暗的提醒了一下周朗,这个周庞来历不明,最好不要带着上路。



毕竟不能因为对方的磕头,就直接将周庞给判定成为好人,因为周庞也有可能是歹人。



不过,朱朗则是告诉赵路,将周庞带上比不带上要好,因为如果周庞是好人,刚刚说的都是真的,那么他们的队伍就多了一个人,这是有利的。



而如果周庞不是好人,那么将他带上就可以让周鑫和乔仁盯死周庞,至少没有让周庞在暗处,要是真的有什么歹人,还能拿周庞威胁对方一番。



赵路对朱朗的分析也是认同不已,只是两人却错了,这位周庞不是什么歹人,他就是单纯的想要跟着朱朗,就是因为朱朗从自己的碗中给了他一碗米饭,就因为这一次朱朗平等的给予,让这位曾经元末的奴隶周庞对朱朗有了最深的一次感触。



平等的给予...有人会说,那有什么?



可是你要知道,在元朝特别是元末的时候奴隶是没有平等的,元末的时候,奴隶十分的盛行,元末明初的学者陶宗仪,在所著【辍耕录】卷十七奴隶条,说明这时代的奴隶情形,他指出了几点:第一蒙古、色目人的臧获,男曰奴,女曰婢,总称为驱口,这类人是元初平定诸国所俘虏到的男女匹配为夫妇,所生的子孙,永为奴婢。



第二是由于买卖,有元主专卖与人,立券投税,称为红契买到。



第三是陪送,富人嫁女,用奴婢随女出嫁。



这三类来源不同,性质一样,在法律上和奴隶对称的是良人,买良为驱,就法律说是被禁止的,因为良人是国家的公民,驱口或奴隶这是私人的财产。



其次,奴隶的婚姻限于同一阶级,奴婢只可自相婚嫁,例不许聘娶良家,除非是良家自愿娶奴隶的女儿,至于奴娶良家妇女。则绝对为法律为社会所不容。



主奴关系的改变,有一种情形,奴隶发了财,成为富人,主子眼红,故意找出一点小过错。打一顿关起来,到他家席卷财物而去,名为炒估。



家倾了,产荡了,依然是奴才。除非是自己识相,自动献出家财以求免脱奴籍,主人出了放良凭执,才能取得自由人的地位。



在法律上,私宰牛马杖一百,打死奴隶,比平人减死一等,杖一百七,奴隶的生命和牛马一样!奴婢所生的子女叫家生孩儿。



周庞的父母以前也是奴隶,周庞也就是奴隶...一家奴隶谁知道跟着发了财,可是还没有高兴,才知道这发财就是阎王殿的大门。



原来周庞他们一家对原主人十分的忠心,后来主人死去,主人没有后代,就将自己所有的家财给了周庞的父母,本来周庞一家还觉得以后就有好日子了,不用挨饿,不用受冻。



可是谁知道,一队逃难的士兵来了,知道这一家人是奴隶之后,不管周庞的父母拿出了主人以前给的放良凭执,就是认定周庞父母害死了原主人,直接给吊死了,并且不但没有获得罪责,反而还获得了奖励,凭什么,就凭这些士兵高人一等。



所以说平等真的来的很不容易...周庞那个时候虽然只有五岁,但是他却知道想要获得平等很难,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差距的,有的人,生来就是贵胄,而有的人,生来就是草芥。



可是有一天周庞这个草芥居然得到了一位虽然不是贵胄,但是却比他身份高的人给予的平等,这一刻,周庞就直接的沦陷了,没有一定的犹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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